质押贷 款是指贷 款人按 担保法 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 款。
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:国库券(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国家重点建设债券、金融债券、AAA级企业债券、储蓄存单等优价证券。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 款人。质押合同 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。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,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